积分奖励
积分奖励用来回馈持续向你购买的客户。每一笔已付款的订单都会累积积分,客户可把积分兑换成商店信用(credit),用在之后的订单上。
积分功能默认关闭,需要你手动开启。
- 你设定客户每消费 RM 1 可得多少积分,以及每一分值多少钱。
- 客户下单并付款。当你把订单标记为 Shipped(已发货)后,积分才会记入客户余额。
- 客户在自己的订单页面看到积分,点击 Redeem(兑换)。
- 积分转换成商店信用,可用来支付订单。
第一步:先开启信用付款
Section titled “第一步:先开启信用付款”兑换后的积分会变成商店信用。如果没有开启信用付款,客户拿到的信用将无法使用。
- 进入 Settings(设置) › General(通用) › Parameters(参数)。
- 开启 Enable Credit Payment(启用信用付款)。
- 点击 Save(保存)。
第二步:设置积分规则
Section titled “第二步:设置积分规则”- 进入 Settings(设置) › Loyalty Points(积分奖励)。
- 开启 Enable Loyalty Program(启用积分计划)。
- 填写各项设置。
- Earn Rate(累积比率):每消费 RM 1 可得的积分。填
1表示消费 RM 1 得 1 分。 - Redeem Rate(兑换比率):每 1 分值多少令吉。填
0.01表示 1 分值 RM 0.01,即 100 分等于 RM 1。 - Minimum Points to Redeem(最低兑换积分):低于这个分数的客户还不能兑换。填
0表示不设门槛。 - Points Expiry (days)(积分有效期,天):积分从累积起可保留多少天。填
365表示一年后过期。
- 点击 Save(保存)。

什么时候会累积积分
Section titled “什么时候会累积积分”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会累积积分:
- 订单状态变成 Shipped(已发货)。
- 订单确实已付款,且不是用商店信用支付的。
- 该订单尚未累积过积分。每笔订单只累积一次。
一些细节:
- 运费也计入,因为那是客户实际支付金额的一部分。
- 商店信用永远不累积积分。 一笔 RM 100 的订单若用 RM 50 信用加 RM 50 现金支付,只有那 RM 50 现金会累积积分。
- 积分向下取整。Earn Rate 为
1时,付款 RM 10.80 得 10 分。 - 积分依据订单上记录的付款金额计算,且不受订单金额上限限制。如果一笔 RM 100 的订单被误记为 RM 200 付款,系统会按 RM 200 给积分,因此请保持付款记录准确。
客户如何兑换
Section titled “客户如何兑换”- 客户打开自己的订单页面。
- 在订单总额下方会看到 Points balance(积分余额)以及其价值,例如
250 (MYR 2.50)。 - 点击 Redeem(兑换)并确认。
- 所有积分一次性转换成商店信用,结账时即可使用。
如果客户的积分低于你设定的 Minimum Points to Redeem,他们仍会看到余额,但不会出现 Redeem 按钮,并会看到 Redeemable from 500 points 之类的提示。
30 天内即将过期的积分会显示 expiring soon(即将过期),提醒客户尽快使用。
查看或调整客户积分
Section titled “查看或调整客户积分”-
进入 Contacts(联系人)并打开该客户。
-
在 Contact(联系人)标签下找到 Points Balance(积分余额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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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 + 增加积分,或点击 − 扣除积分。填写积分数量和原因备注,然后点击 Save(保存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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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开 History(记录)标签,可查看每一次变动:来源、积分数、金额、订单、备注和日期。人工调整会显示操作员的名字。
如果 + 和 − 按钮是灰色的,表示你没有调整积分的权限,请联系你的 Facebook 主页管理员开通。
关闭积分计划
Section titled “关闭积分计划”关闭 Enable Loyalty Program 后,客户端不再显示积分栏,也不会再累积或兑换积分。数据不会被删除——重新开启后所有余额原样恢复。
另请参阅: